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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6-08-03 142 次瀏覽
山東港口日照港鐵路運輸公司海曲路地塊位于日照市東港區海曲路以南、鐵路及無名路以北、日照站以東、太陽海岸小區以西,地塊面積66666平方米,中心坐標為:119.533055°E、35.407613°N。地塊原土地性質為交通用地,現規劃為居住用地、商業服務用地、綠地和開敞空間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實施)、《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管理工作的通知》(魯環發〔2020〕4號)、《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魯環發〔2023〕20號)等文件要求,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地塊使用權人山東港口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日照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擔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第一階段調查時,通過查看衛星影像,查找歷史資料、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發現地塊原為日照市石臼街道陽光社區農用地,1982年由山東港口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在此建山東港口日照港鐵運公司,山東港口日照港鐵運公司是山東港口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公司,主要從事火車的維修。擬變更為居住用地、商業服務用地、綠地和開敞空間用地。經過第一階段調查,調查地塊存在可疑污染源,識別出的特征污染物為pH、砷、鉛、汞、氟化物、多環芳烴(萘、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硫化物、石油烴。地塊內重點關注區域為中修庫(地溝、煮洗作業區和煮洗地下水池)、落輪庫(地溝)、燃煤鍋爐房區域(燃煤鍋爐房及下風向,煤炭煤渣堆場)、危廢間、柴機油加油機及加油管道焊接處。
第二階段調查共布設土壤采樣點位17個(包括地塊外對照點位1個),布設地下水點位5個(包括地塊外對照點位1個)。土壤檢測項目《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45項基本項和pH、砷、鉛、汞、氟化物、多環芳烴(萘、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硫化物、石油烴,共計57項。地下水監測項目為地下水監測項目為GB/T 14848基本35項(色(鉑鈷色度單位)、嗅和味、渾濁度、肉眼可見物、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鐵、錳、銅、鋅、鋁、揮發性酚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鈉、亞硝酸鹽、硝酸鹽、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鎘、鉻(六價)、鉛、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多環芳烴(萘、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總共52項。現場檢測委托山東省分析測試中心進行。經過現場采樣工作,所有土壤柱狀樣采樣點點位均鉆探至風化巖層。檢測結果表明:采集的土壤樣品各監測因子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總氟化物低于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5216-2020)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檢測結果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滿足《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石油烴(C10-C40)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根據現有地塊土壤調查結果,該地塊土壤污染現狀可以接受,符合開發為第一類用地環境質量要求,無需開展下一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